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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局大厅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

信息来源:县文化局   发布时间:2008-3-31
服务类别:文化生活  公开时限: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:
 事项依据:

文化局文化大厅办事指南

 
办理事项 审批依据   办事程序   申报材料   承诺时限 收费标准和 依 据
 
1、《文化经营审核合格证》、《文化经营许可证》;经营游戏室、歌舞厅、卡拉OK厅、茶座、溜冰场、桌球等
 1、根据《娱乐市场管理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
 1、递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;2、稽查队负责人现场审核并签署意见;3、分管领导审批;4、办证或答复申请人。
 1、申请报告
2、经营业主身份证
3、填报申请表
4、场所工作人员名单
5、提交消防安全检查意见
6、经营场所证明
 3个
工作日
 20元/套依据;赣价费字[2000]123号
 
2、《网络性演出许可证》
 2、根据《音像制品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
 2、递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;2、稽查队负责人现场审核并签署意见;3、分管领导审批;4、办证或答复申请人。
 1、申请报告;2、经营业主身份证;3、填报申请表;4、场所工作人员名单;5、提交消防安全检查意见;6、经营场所证明。
 3个工作日
 20元/套依据;赣财综字[2000]72号
 
3、《网络文化准营》(经营网吧)
 3、根据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第四条规定
 1、递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;2、稽查队负责人现场审核并签署意见;4、办证或重复申请人。
 1、申请报告;2、经营业主身份证;3、填报申请表;4、场所工作人员名单;5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及材料 ;6、公安通读科证明材料;7、经营场所证明。
 4个工作日
 20元/套依据;参照赣财综字[2000]72号
 
4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
 根据《营业性演出市场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规定
 1、递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;2、主要领导审批;
3、办证或答复申请人。
 1、有单位名称、组织机构章程;2、有具备表演技能的演职人员;3、有固定地址和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。
 10个
工作日
 20元/套依据;参照赣财综字[2000]72号
 
5、电子游戏准营证
 
 
 
 
 20元/套依据;参照赣财综字[2000]72号
 
6、音像制品准放证
 
 
 
 
 20元/套依据;参照赣财综字[2000]72号 
 

 办理对象及 范围:
 办理条件:
 申办材料:
 办理程序: 办事程序看附件
 办理时限:
 收费标准:
 附  件:
下载附件:ylh.doc

 承办机构: 县文化局
 办理时间、地点、邮编: 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文化窗口
 联系方式: 07952509337
 监督电话: 07952511579
 网上咨询:
 网上办理:
 状态查询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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